关于即墨服装市场禁止店外经营的通知!
尊敬的广大商户朋友:
根据省消防总队检查要求,自明日(4月26日)起,市场内所有商铺都不可以店外经营,请大家相互告知,自觉遵守,维持服装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附:中国即墨服装市场管理制度
中国即墨服装市场管理制度
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保持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广大市场业户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经营
(一)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自觉维护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踊跃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二)经营者须严格遵守市场作息时间,服从市场进退场规定,不得妨碍市场开关门。
(三)有厂家颁发代理证书或与厂家签订代理协议的商户,应到服装批发市场所办理代理备案登记手续;登记后,该产品在中国即墨服装市场拥有唯一经营权,任何人不得对该产品有窜货、压价等行为。一旦发现,则自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由违者自行将所窜货产品撤离该市场,并向市场所缴纳违约金2000-5000元,拒不服从者,市场所有权给予永久性停业。
(四)商户对商铺进行转租时应到市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到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效。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200-1000元和5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五)市场内商品摆放应整齐有序。商铺外按规定摆放货物,不得占用和私自出租公共区域,不得影响其他业户经营,不准乱搭乱挂。违者由市场管理部门暂存其货物,并视情节每次收取违约金100-20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六)运输、餐饮及其他经营者须持有效证件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未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手续者,一律不得在市场内经营。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暂存其货物及用作经营的工具,并收取10元/天的保管费。经允许进入市场的运货手推车必须做好车辆防护措施,以免损坏公共设施,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50元,如对市场设施造成损坏的,按价赔偿。
(七)除市场规定的运货手推车以外,其他各类车辆不得进入市场。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并由市场管理部门暂存其车辆。
(八)市场内严禁下棋、打牌、赌博等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由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没收其用品,并视情节每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改1-7天。
(九)进入市场人员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破坏公共设施。破坏市场设施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1-10天。
(十)设置双门商铺,应按规定双开门经营,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0-500元,并给予停业整改1-7天。
二、市场安全
(一)经营者是本商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二)市场内严禁吸烟、烧香、使用明火等。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1-7天。
(三)经营业户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经营场所及门头装修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包括装修方案、图纸设计及装修材料),并提供乙方及施工人员身份证件、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等,报市场管理部门审批,并交纳保证金3000元,批准后方可实施。装修结束后由市场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退还保证金。对违反规定者,市场管理部门将采取停水、停电、停工、停业等措施促其整改,并有权收取违约金200-1000元,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四)市场内严禁使用白炽灯、大负荷电器(如电炉子、电暖气、热得快、电饭煲、电热毯、不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等);严禁私拉电线、私改电路、私增电器等;物品不得遮挡电气开关。违者除予以停电、没收私设的电器设施外,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200-10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1-7天。经营业户有偷电行为的,一旦发现,按相关规定给予2000元以上罚款,并补缴所欠电费。
(五)严禁损坏、移动、盗窃消防设施,照明设施,电梯和货梯等。违者除按原价赔偿外,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2000元,给予停业整改1-10天;情节严重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所交设施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严禁遮挡、埋压、圈占消防设施,严禁堵塞疏散通道。违者由市场管理部门暂存其货物,每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和10元/天的保管费。
(七)经营者应自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4KgABC型干粉灭火器),并妥善保管,统一放置在规定位置。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并督促其整改。
(八)14周岁以下儿童,禁止在市场内打闹、玩轮滑、骑各种车辆及从事各项娱乐活动,禁止在扶梯、货梯、步梯、护栏周边玩耍,违者出现一切后果由监护人承担所有责任,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没收相关物品,收取监护人违约金50-200元。
(九)服装市场辖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每次收取违约金200元,并给予停业整顿2天。
(十)经营者在离开商铺时,必须保管好自己物品,如出现忘记关门或遗漏物品丢失,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经营者全部承担。
(十一)经营者有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有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和演练的义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报火JING和安全疏散等基本常识,如有险情,要听从统一指挥,既要保证自身的生命安全,又要积极帮助他人抢险救灾。否则,市场管理部门将视情节给予停业培训1-3天。
三、市场卫生
(一)商铺内及商铺前卫生实行经营业户负责制,经营者应维护市场整洁,保持卫生责任区洁净。责任区卫生脏、乱、差者,每发现一次除督促其清除外,收取违约金50-200元(卫生责任区的界定以通道中心线为准)。
(二)垃圾必须进袋、进箱并投放于指定地点。禁止乱倒剩饭、污水以及建筑装修垃圾;禁止乱扔瓜果皮核、纸屑以及包装物等;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废物。违者除督促其清除外,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
(三)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200-1000元。
四、市场治安
(一)经营者应正确处理与邻铺之间的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互相吵骂、酗酒滋事、强买强卖、欺负客商和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取违约金1000-30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1-7天,在交纳保证金3000元后方可营业;若在保证期(12个月)内再次违反,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所交设施、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经营者应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管理,积极配合工作。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侮辱、打骂工作人员,妨碍或阻挠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取违约金1000-3000元,给予停业整改5—15天。违反者在写出书面保证书及交纳3000元保证金后方准开门营业。若在保证期(12个月)内再次违反,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其商铺使用权,所交设施、服务费和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组织、串联、煽动、逼迫其他商户参与上访、停业活动,未经允许发放宣传材料、无理上访的,视情节给予停业整顿5-10天。情节严重者,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所交设施、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市场每天停止营业后,商户有极特殊事情需进入市场打开商铺,必须持有效证件先到市场所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经值班人员许可后,并在值班人员或安保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市场或打开商铺,违者每次收取违约金200-1000元。与值班人员或保安发生冲突,除收取违约金1000-1500元外,给予停业整顿1-7天的处理。未进行登记在非营业时间进入市场,视为存在不良动机,将按治安管理程序进行处理。春节休市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
五、计划生育
(一)新入市经营的流动育龄妇女(户口在即墨城区以外,年龄在18—49周岁之间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须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于15日内到现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或计生部门审验计生证明,并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违者除应补办相关手续外,每次收取违约金50元。
(二)入市经营的流动育龄妇女须随身携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违者每人次收取违约金10元。
(三)流动育龄妇女应积极参加计生等部门组织的相关教育、培训等活动。积极参加每年2次的查体活动,每少参加一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
六、市场广告
(一)经营者在市场内外制作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市场范围内所有可做广告的位置均须经市场管理部门批准并统一制作。否则,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拆除,并收取违约金50-200元。
(三)市场范围内禁止随意涂写、张贴、悬挂广告、信息及散发宣传材料等。违者除督促其清除外,每次收取50-200元违约金,并视情节给予停业1-7天。
七、车辆秩序
(一)进入市场车辆应按规定停放,并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否则,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暂存车辆,并收取违约金100-500元。
(二)市场内各楼层车道划定车位为45分钟免费停放区域。卸货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内卸货,违者收取违约金100-500元。
(三)市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
本制度在市场商铺转让、转租时作为转让、转租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中国即墨服装市场管理制度》经商户签字后生效。自本制度签字生效之日起,与商户签订的原《中国即墨服装市场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青岛即墨市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尊敬的广大商户朋友:
根据省消防总队检查要求,自明日(4月26日)起,市场内所有商铺都不可以店外经营,请大家相互告知,自觉遵守,维持服装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附:中国即墨服装市场管理制度
中国即墨服装市场管理制度
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保持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广大市场业户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经营
(一)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自觉维护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踊跃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二)经营者须严格遵守市场作息时间,服从市场进退场规定,不得妨碍市场开关门。
(三)有厂家颁发代理证书或与厂家签订代理协议的商户,应到服装批发市场所办理代理备案登记手续;登记后,该产品在中国即墨服装市场拥有唯一经营权,任何人不得对该产品有窜货、压价等行为。一旦发现,则自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由违者自行将所窜货产品撤离该市场,并向市场所缴纳违约金2000-5000元,拒不服从者,市场所有权给予永久性停业。
(四)商户对商铺进行转租时应到市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到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效。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200-1000元和5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五)市场内商品摆放应整齐有序。商铺外按规定摆放货物,不得占用和私自出租公共区域,不得影响其他业户经营,不准乱搭乱挂。违者由市场管理部门暂存其货物,并视情节每次收取违约金100-20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六)运输、餐饮及其他经营者须持有效证件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未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手续者,一律不得在市场内经营。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暂存其货物及用作经营的工具,并收取10元/天的保管费。经允许进入市场的运货手推车必须做好车辆防护措施,以免损坏公共设施,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50元,如对市场设施造成损坏的,按价赔偿。
(七)除市场规定的运货手推车以外,其他各类车辆不得进入市场。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并由市场管理部门暂存其车辆。
(八)市场内严禁下棋、打牌、赌博等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由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没收其用品,并视情节每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改1-7天。
(九)进入市场人员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破坏公共设施。破坏市场设施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1-10天。
(十)设置双门商铺,应按规定双开门经营,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0-500元,并给予停业整改1-7天。
二、市场安全
(一)经营者是本商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二)市场内严禁吸烟、烧香、使用明火等。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1-7天。
(三)经营业户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经营场所及门头装修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包括装修方案、图纸设计及装修材料),并提供乙方及施工人员身份证件、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等,报市场管理部门审批,并交纳保证金3000元,批准后方可实施。装修结束后由市场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退还保证金。对违反规定者,市场管理部门将采取停水、停电、停工、停业等措施促其整改,并有权收取违约金200-1000元,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四)市场内严禁使用白炽灯、大负荷电器(如电炉子、电暖气、热得快、电饭煲、电热毯、不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等);严禁私拉电线、私改电路、私增电器等;物品不得遮挡电气开关。违者除予以停电、没收私设的电器设施外,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200-10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1-7天。经营业户有偷电行为的,一旦发现,按相关规定给予2000元以上罚款,并补缴所欠电费。
(五)严禁损坏、移动、盗窃消防设施,照明设施,电梯和货梯等。违者除按原价赔偿外,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2000元,给予停业整改1-10天;情节严重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所交设施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严禁遮挡、埋压、圈占消防设施,严禁堵塞疏散通道。违者由市场管理部门暂存其货物,每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和10元/天的保管费。
(七)经营者应自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4KgABC型干粉灭火器),并妥善保管,统一放置在规定位置。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并督促其整改。
(八)14周岁以下儿童,禁止在市场内打闹、玩轮滑、骑各种车辆及从事各项娱乐活动,禁止在扶梯、货梯、步梯、护栏周边玩耍,违者出现一切后果由监护人承担所有责任,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没收相关物品,收取监护人违约金50-200元。
(九)服装市场辖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每次收取违约金200元,并给予停业整顿2天。
(十)经营者在离开商铺时,必须保管好自己物品,如出现忘记关门或遗漏物品丢失,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经营者全部承担。
(十一)经营者有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有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和演练的义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报火JING和安全疏散等基本常识,如有险情,要听从统一指挥,既要保证自身的生命安全,又要积极帮助他人抢险救灾。否则,市场管理部门将视情节给予停业培训1-3天。
三、市场卫生
(一)商铺内及商铺前卫生实行经营业户负责制,经营者应维护市场整洁,保持卫生责任区洁净。责任区卫生脏、乱、差者,每发现一次除督促其清除外,收取违约金50-200元(卫生责任区的界定以通道中心线为准)。
(二)垃圾必须进袋、进箱并投放于指定地点。禁止乱倒剩饭、污水以及建筑装修垃圾;禁止乱扔瓜果皮核、纸屑以及包装物等;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废物。违者除督促其清除外,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
(三)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200-1000元。
四、市场治安
(一)经营者应正确处理与邻铺之间的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互相吵骂、酗酒滋事、强买强卖、欺负客商和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取违约金1000-30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1-7天,在交纳保证金3000元后方可营业;若在保证期(12个月)内再次违反,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所交设施、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经营者应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管理,积极配合工作。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侮辱、打骂工作人员,妨碍或阻挠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取违约金1000-3000元,给予停业整改5—15天。违反者在写出书面保证书及交纳3000元保证金后方准开门营业。若在保证期(12个月)内再次违反,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其商铺使用权,所交设施、服务费和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组织、串联、煽动、逼迫其他商户参与上访、停业活动,未经允许发放宣传材料、无理上访的,视情节给予停业整顿5-10天。情节严重者,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所交设施、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市场每天停止营业后,商户有极特殊事情需进入市场打开商铺,必须持有效证件先到市场所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经值班人员许可后,并在值班人员或安保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市场或打开商铺,违者每次收取违约金200-1000元。与值班人员或保安发生冲突,除收取违约金1000-1500元外,给予停业整顿1-7天的处理。未进行登记在非营业时间进入市场,视为存在不良动机,将按治安管理程序进行处理。春节休市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
五、计划生育
(一)新入市经营的流动育龄妇女(户口在即墨城区以外,年龄在18—49周岁之间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须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于15日内到现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或计生部门审验计生证明,并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违者除应补办相关手续外,每次收取违约金50元。
(二)入市经营的流动育龄妇女须随身携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违者每人次收取违约金10元。
(三)流动育龄妇女应积极参加计生等部门组织的相关教育、培训等活动。积极参加每年2次的查体活动,每少参加一次,收取违约金50-200元;
六、市场广告
(一)经营者在市场内外制作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市场范围内所有可做广告的位置均须经市场管理部门批准并统一制作。否则,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拆除,并收取违约金50-200元。
(三)市场范围内禁止随意涂写、张贴、悬挂广告、信息及散发宣传材料等。违者除督促其清除外,每次收取50-200元违约金,并视情节给予停业1-7天。
七、车辆秩序
(一)进入市场车辆应按规定停放,并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否则,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暂存车辆,并收取违约金100-500元。
(二)市场内各楼层车道划定车位为45分钟免费停放区域。卸货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内卸货,违者收取违约金100-500元。
(三)市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
本制度在市场商铺转让、转租时作为转让、转租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中国即墨服装市场管理制度》经商户签字后生效。自本制度签字生效之日起,与商户签订的原《中国即墨服装市场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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