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在身边##莆田鞋为何屡禁不止##爱国莆田鞋#:在莆田的一角,大家忙忙碌碌地搬着箱
#知识产权在身边##莆田鞋为何屡禁不止##爱国莆田鞋#:在莆田的一角,大家忙忙碌碌地搬着箱,
#知识产权在身边##莆田鞋为何屡禁不止##爱国莆田鞋#:在莆田的一角,大家忙忙碌碌地搬着箱子,没错,里面装的都是莆田鞋。鞋子被搬到电动车上、摩托车上、小轿车上,这些鞋子将被运往全国,不,全世界。福建莆田曾因大量生产仿冒名牌运动鞋,被戏称为“假鞋之都”。如今,莆田假鞋仍然屡禁不止。“莆田鞋”(这里特指假鞋的部分)违反了哪些法律呢?
《产品质量法》第五条规定: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莆田鞋如今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掺杂掺假等质量问题以及冒用其他他人的厂名、厂址的情况。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会侵犯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生产者、销售者可能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莆田鞋的生产、销售过程中违反了一系列法律规定,严重的可能会收到刑事制裁。
知假买假不可取,都是便宜惹的祸,最好名牌能降价,降了还有卖原单货,该罚还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