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鞋货源哪里拿怎么看待知名博主「路人 A
补充回答:
这是我6号上午9点写下的回答,当时这里一个回答都没有,所以我没有想过它会上热榜。
此类问题能被曝光是好事
毕竟大品牌为了口碑赔得起,却有不少的小商家因此倒闭关店。
如果可以希望这件事能够推动平台商家机制改进,希望可以。
经私信得知,
被同样操作的不仅仅是水果店,还有美特斯邦威广仁专卖店、意大狐旗舰店等
这个道歉属实……我真的很想开喷的
我觉得你应该贴上他们家店铺的公告,因为这样一对比下来你会发现这个路人A真的
他是这件事发生的始作俑者和推动者,你去看看部分粉丝的言论,这也是社会的现状:头部的流量主无法带来正确的价值观。
一个正常人看到这个单子的正常思维是什么,28.8买4500斤不能发货的,这个up的种种行为暗示推动了什么,大家都去买不发货就有赔偿(这也是为什么这家店没了,被没了)
所以这个道歉改变不了什么,两万块也改变不了什么
两万块很多吗?不过是坐拥50万粉丝的up一个月的视频基础收入,更何况还有推广收入
但是你知道这样一个天猫旗舰店开起来要多少钱吗?至少十几万!
两个农民借钱来开店,把人家弄倒闭了
撸羊毛我没什么意见,毕竟商家也会这么给优惠,但是!30块钱4500斤!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真的不去思考吗?
店主确实有错,操作错误,没有检查到位,这一切是他该承担的,你喷他活该你不退不发货你就是你的权利,我没办法去指责你。
我想说一句
诸位请将心比心,世界上没有永不犯错的人
第四次更新:
后排有位知友的答案让我震撼了。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54379893/answer/884496464
这位店家的事情不是个案,可以说他们这种薅羊毛撸条子已经形成一种规模可观的产业链了,这家水果店不是被整破产的第一家了!!
这位up六小时前在b站发了动态说要帮店家重建店铺,想要通过解决个案来平息群中的异议,但是就知友的回答来说,这个事情解决以后,他们这一群体大概率还是会去抓别的店铺漏洞的!这家店不会是最后一个受害者!
大家努把力把这个问题顶上热榜,因为这已经不是一个知名up主和一个犯了设置错误被薅羊毛到破产的事情了!
这是一众薅羊毛群主通过分享商家失误设置的低价商品,让大量的人去买到『便宜』的商品,如果卖家请求他们退款还可能得到,从而使得这群人获取数倍于原商品价格的赔偿金的罪恶产业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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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更新:
感谢知友赵石的回答,他展示了自己的订单并表示已退款,同时在截图中我也看到了店名,随后我去向店家发送了下图中的消息
咨询了法学大佬能否转达他的回答给店主,但我有点急(想快点发给店主然后去做别的事),所以还没取得同意就转载给店主了,这里先向两位被转发的答主说声不好意思
确实我自己不是相关专业的,能做的挺少的,甚至不知道店家还会不会看到这条消息,亦或是就此放弃淘宝店铺,但还是想做点什么,因为我的原答中写的就是『现在的自己』无能为力,但我相信我,还有我们,终将变得有力去改变这些让人难过的社会现象。
———————————以下是原答和第一次更新———————————
原答:
为啥要推这种问题让我答
除了让我充斥着无能为力的愤怒以外
我发现现在的自己任何有助于改变这一结果的事情都做不到
了解完始末之后我去b站想要找途径他
主页只能头像昵称签名
视频动态里面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我只能非常无力地把他拖到黑名单里
一个有些如此之大影响力的人
带领着他的薅羊毛粉丝们
我们没办法知道这个结果能否阻止他们不顾底线地薅羊毛
亦或是更加变本加厉地抓住卖方的漏洞
我不知道
只能无力地希望他粉丝中清醒的人能够不再追随他做这样的事吧
钱从来不是靠薅别人羊毛省出来的
而是靠提升自己能力一点点赚回来的
——————————————第一次更新—————————————
大家有办法联系到卖家的话
要把最高赞的盆友的回答转告他啊
如果不能遏制这种事情发生
至少我们能试着努力让结果不那么无可挽回
——————————————第三次更新—————————————
店铺没有了……
I still can do nothing.
如果属实,不是店家营销过头遭反噬或者另有隐情,可以去联系一下店家,让他不用急,这些买卖合同可以撤销。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具体法律分析(本案成立重大误解还是显失公平)等我有时间再展开吧。
11/6 19点更新:下面这些分析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下:淘宝店家确实是出于失误将标价写成二十多块卖4500斤;本分析不涉及刑事部分,仅就民事(具体而言是合同)部分分析。
先来确定本案中设计的法律关系:本案中,淘宝店主和若干消费者之间成立的是若干份的电子商务合同关系。理论上,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由于我国2019年1月1日起已经开始施行《电子商务法》,因此首先要查找电商法中是否有相关规定。
通过北大法宝查询法律规定可知,电商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单就本条规定而言,需要解释的概念有:1)经营者发布的商品信息符合要约条件应如何认定;2)格式条款的规定是否在本案适用。
电商法中并未作相关界定,其在第四十七条做了个立法衔接:
第四十七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因此,本案中淘宝店主发布的信息是否符合要约条件这一问题还是需要从合同法中寻求解答。
而本案中,淘宝店主和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若要想不履行,要么寻求“无效”,要么寻求“撤销”。
先看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法定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并不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等法定无效情形,也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寻求“无效”的途径很难走通。
再看“可撤销”。就如上文提到的,合同可撤销具有几个情形:1)重大误解;2)显示公平;3)欺诈、胁迫;4)乘人之危等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不自由的事由。
关键在于,本案中可能成立哪种或哪几种?欺诈、胁迫本案很明显不能适用,排除;事实上,本案按题主描述,是店主(或店主的侄子)出于缺乏经验或疏忽,标价时出错,内心意思和表达意思不一致导致的,应当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
因此主要思考是否属于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最高法曾经在判决[1]中做过这样的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第71条、第72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根据最高法的意见,认定“显失公平”应当具备:1)利用己方优势或他方缺乏经验;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原则。
本案中,淘宝店主的权利义务为:享有对单个消费者二十多块的债权;负担对单个消费者4500斤橘子的债务,可以认为这种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情形是显然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在另一起判决[2]中,最高法也持这样的观点:
第二,《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书》的内容显失公平。一是,根据该协议约定,年利率高达53%,利率畸高。二是,土地办证费用396.85万元由陈亚萍、徐秀蕾承担的前提是土地使用权过户到陈亚萍、徐秀蕾名下,但《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书》在约定土地使用权归孙胤享有的情况下,仍然约定由陈亚萍、徐秀蕾承担土地办证费,亦显失公平。三是,一审判决认定根据《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书》孙胤用8080万元借款取得竞买价为1.3亿元土地使用权、收取1100万元利息、得到188.11万元债权时未将约定由孙胤代陈亚萍、徐秀蕾偿还吕玉昆的1500万元计算在内,认定确有不当,但即便扣除该1500万元,该合同在孙胤与陈亚萍、徐秀蕾的权利义务分配上仍显失公平。综上,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陈亚萍、徐秀蕾有权主张撤销该合同。
另外,由于《民法总则》对“显失公平”作了一定修正(感谢@思凡在评论区指正),将“趁人之危”与“显失公平”作了合并处理。规定: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但事实上,民总151将“趁人之危”与“显失公平”合并规定是因为合同法规定的“显失公平”比较抽象,实务中不容易把握,因此立法把二者合并;应该不能说“趁人之危”是构成“显失公平”的前提,“趁人之危”也是一种“显失公平”,将二者合并处理更妥当。
在适用时,“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其实都是为了体现“显失公平”制度保护“意思自治”“等价有偿”原则的例举而已,在适用时应当把握“显失公平”背后利用当事人意思表示瑕疵实施“暴利行为”而破坏等价公平的交易的实质。[3]
因此,淘宝店主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符合“显失公平”的情形。这里补充一个评论区 @Nexus Aiden 提供的与本案类似的案例:
双十一大促标错价 谁来买单? - 海峡都市报数字报 - 海峡都市报电子报 - 闽南网该案中,法官便是基于“等价有偿”原则,认定“显失公平”的成立。
再看“重大误解”。同样用注释1中最高法的观点,重大误解应当具备:1)错误认识;2)基于错误认识的行为与意思相悖;3)造成较大损失。
本案中,店主(或其侄子)因其经验缺乏(错误认识),操作不当,致使其作出的意思表示(标价)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相悖,这种相悖是一般人可以轻易识别的;并且,由于这种错误的意思表示应当给店主造成了较大损失(毕竟4500斤橘子不是个小数目)。
重大误解是意思表示错误的形态之一种(单方错误),朱庆育老师论述过:[4]
存在于意思表达中的错误,是错误制度的典塑规范对象。意思表达错误是指表示行为无意识地与法效意思相背离,逻辑上,又可分表达行为本身的错误与表达内容的错误,前者称表示错误( Erklarungsirtum),后者则称内容错误( Inhaltsirum),共同构成《德国民法典》第119条第1款所列两种错误情形。
表示错误对应于《德国民法典》第119条第1款情形2,是指表意人错误使用表示符号,而该表示符号所指向的法律效果非其所欲。典型的表示错误如说错(将“100错说成“700”)、写错(将“500”错写成“50”)、取错(误将A画当成B取走)。内容错误对应于《德国民法典》第119条第1款情形1。
与表示错误不同,内容错误中,表意人使用表示符号正确,唯就该符号所指示的内容发生理解错误。同一性错误(Identitatsirrtum)与行为类型错误( liber die Ceschaftsart)属于典型的内容错误。
在概念上,表示错误与内容错误不难分辨:前者误用表示符号,后者误解表示意义。例如,甲向乙寄送一份价目表(要约邀请),乙本想依价目表向甲发出编号为5的手表的购买要约,但错写为15,此为表示错误价目表显示的价格是560元,甲承诺愿“依价目表价格将手表出售”与乙,但实际上甲所理解的“价目表价格”是650元,此时,甲未错误使用任何表示符号,却发生表示意义的理解错误,从而构成内容错误。
不过,内容错误固然指向意思表示的内容,表示错误若不与内容相联结,亦无意义,因此,两种类型的错误之间并无明确的界限。更重要的是,无论是表示错误,抑或内容错误,在法律效果上并无分别,均是导致法律行为可撤销,所以区分二者其实并无太大实质意义。
本案中便是典型的表示错误类型,故可成立“重大误解”。
综上,淘宝店主至少可以基于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形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之。至于究竟成立的是“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其实不是笔者讨论的重点,笔者只是想在给定的情景中尽量为当事人提供可能的救济途径。
最后,现在还不清楚背后的来龙去脉,不过还是想要提醒大家,有些便宜不是说能占就占的,不是说经营者就应当对其所有的过错买单。没错,确实存在为自己的操作或者系统的失误买单的经营者,比如年初的国泰航空和去年的东方航空,[5]但是请搞清楚,人家航空公司是“自愿”认账,而不是“必须”认账。举个例子,美国交通部2015年已经规定,对于可以证实是错误的机票价格,航点涉及美国领土的机票,航空公司有权拒绝承认并取消订票。
如果经营者家大业大,这样的公关处理当然可以,还可以为其赚好感度;但是在一般的小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还是多一点体谅吧,毕竟,买卖合同关系一结束,他们和我们就都只是普通人,并不是那种可以薅得心安理得的资本主义羊毛。即便店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但其间付出的成本终究是高昂而本不必要的。有些事情,其实没必要做到要法律出面的地步。
11/7 18点更新:
目前,淘宝官方关注了此事,店主的小店已经得到恢复,涉事UP主已被B站封禁账号。
目前的情况似乎好转了,但评论区一直有声音让我说些切实可行的办法。其实很多答主都提到了,这次事件本来应该承担起责任的淘宝(或天猫)平台是缺位的。法律应当是当事人最后也是最有力的武器,如果平台自身足以用更低的成本解决纠纷,就没必要让司法包揽一切。
网络发达如今日,平台早已成为网络社会的载体之一,其理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从契约精神或者法律规范的角度而言,淘宝平台也应该遵守自己制定的平台规范:
4.2商品及/或服务的购买与评价
【商品及/或服务的购买】
您的购买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消费需求,不得存在对商品及/或服务实施恶意购买、恶意维权等扰乱淘宝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基于维护淘宝平台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淘宝发现上述情形时可主动执行关闭相关交易订单等操作。
《淘宝平台服务协议》
最新版本生效日期:2019年08月19日
平台既然已经制订了规则,那么就用好这些规范工具,不要让正义的天平过于偏向一边。
对了,如果淘宝平台不知道具体怎么操作,我提醒你们一下,就在同一份用户协议里:
4.3交易争议处理
【交易争议处理途径】您在淘宝平台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二)使用淘宝平台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4.3交易争议处理
【平台调处服务】
如您依据淘宝平台规则使用淘宝平台的争议调处服务,则表示您认可并愿意履行淘宝平台的客服或大众评审员(“调处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淘宝平台规则所作出的调处决定(包括调整相关订单的交易状态、判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等)。在淘宝平台调处决定作出前,您可选择上述(三)、(四)、(五)、(六)途径(下称“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以中止淘宝平台的争议调处服务。如您对调处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您仍应先履行调处决定。
本回答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的古道热肠,愿各位生活中也能感受法律的正义。
既然这件事情,已经有了好的转向了。那就麻烦大家顺便收藏一下他家店铺吧,算是双十一的小小的补偿吧。商家损失惨重啊。。。
第数不清次更新了,评论区有个答主的回答,弄得我比较无法接受,有懂的人,麻烦跟他说清楚。我已经把他的回答设为精选评论了。
第一次过点赞百,还有点小激动。我是不是该给回答润下色啊。。 让我破千呗!!点下你们的金手指。 这是我距离破千最近的一次回答了。答主已经在门外跪求了。
更新下最新进展啊,淘宝已经发布了公告了。
淘宝店铺,已经重新开张了,就是店铺所有的产品都已经下架了。说不定双十一他们得损失数万,大家都是不容易,要是哪位闲来无事,就去收藏一下他们的店铺吧。给他们提下人气。
最后补发一张评价截屏,那些恶意撸羊毛的人,你们不会心痛吗?我看从头到尾把评价看了一遍,几乎都是好评。欺负一个踏踏实实做生意的老实人,就这么爽吗?
说说我自己吧,我也在一个撸羊毛群里。老实说这种单子真的是特别少的。一年估计也遇到不了一次。最主要的还是商家发现太晚了,一般就是有这种情况,也就是几分钟商家就发现了。一般商家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没有这么夸张的,4500斤,这是多大的量啊,2.25吨,这怎么也要满满一货车吧。
这个单子我刚开始是不知道的,也就是昨天早晨的时候,群里有人讨论说因为撸羊毛被封号了,跟群里其他人讨论半天。说淘宝多么残忍,把她的号给永久封禁了。
刚开始有人还同情她,结果看到她的单子,不封她封谁啊。我只能说淘宝还是惩罚太轻了。她就没有准备让商家发货,就是为了那点违约金。
我怕被人骂 匿了匿了
第一次修改,首先声明,155那个是违规单号,并不是手机号,在上传之前我检查过了,没有带个人信息。
第二次修改,评论里有人骂撸羊毛的都是**,这点我不是太赞同。我们在那个群里,就是平时的时候群主发一些隐藏的优惠券,比如下面这个
这都是商家自己设置的,也不是漏洞。这些基本上都是优惠券平台,自己研究出来合理利用优惠券降价的。主要都是那些大厂,比如猫超一类的,它们经常搞这种活动。隐藏一些优惠券,我们平时也找不到。
说真的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淘宝商家,都进这种优惠券平台,明明是让利给消费者,结果还搞得这么虚虚掩掩的。最终才导致了,好多优惠券平台,同时好多人来找优惠券漏洞。
就比如我很久以前买三只松鼠,商家标价是158。结果我买了以后,我朋友说她前不久也买了跟我一样的,才花了120多。只要把链接发到一个公众号上,立马给你优惠券信息。我把我买的三只松鼠链接发过去,结果是128元。你说你心里平衡吗???反正我是不平衡。
就说这么多吧。说多了心累啊!!!
第三次修改,有些人说认识不到优惠券的作用巨大,我在这里补充下。就拿最近说吧 ,双十一,这几天天猫超市优惠券特别多,有些可以叠加使用的。比如满60-20券+满80-30券再+满90-40券。0元完全没有问题。最主要的是你在天猫超市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把优惠券给抢到手。毕竟大厂也不是这么好撸的。
讲道理,这和一辆满载橘子的大卡车翻车了,一个人发现了然后高呼"都快来捡呀"有什么区别
11月8日更新:
我几个喜欢薅羊毛(专门抢淘宝优惠券)的朋友都被骂惨了,他们表示自己很无辜,所谓风评被害不过如此了吧
四千赞,答主知乎巅峰了。。评论有点多,再更一波 ,主要是羊毛裙后续,以及简单回答一下评论区一些比较多的声音。。
有人想看群里后续,截图如下。QQ 群的话可能是有小伙伴爆破,也可能是为了避风头,目前已经锁群了,进不去了。深夜发了一长段话,大概意思是这次事件是商家的一次营销。真实性有待商榷,毕竟空口无凭。微信群只是说翻车了,让去退款。
附上我很喜欢的一句话,我们听到的一切都是一个观点,不是事实。我们看到的一切都是一个视角,不是真相。
究竟是营销还是真的宰羊,最后官方应该会给出一个明确的结果,答主也会继续跟进的。希望大家保持理智,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行使自己的权利(勿爆破)(也别喷我说不明真相在这里瞎说,这种评论懒得理)
还有少数人怀疑我是来推广羊毛裙的,我……我我委屈啊!
我开始看到这个问题时候大概在热榜十几的样子,第一反应是终于有一次上知乎了,毕竟之前在群里已经看到很多店倒闭了,截了两张和橙子事件有关的图放上来,目的是为了让大家了解有这样的一条产业链存在,简单来说就是“扫盲“,毕竟还是有很多人不了解的。
评论区有人说这件事不怪“宰羊“头子,他们是在合理利用规则,没有错。。我也是服气了,利用规则和利用规则漏洞能一样吗?虽然现阶段来看大部分法律的漏洞还是需要道德来约束的。但是有的羊毛群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了(菠菜,涩情,后面简单说一下)。
在这里简单说一下我所了解的羊毛裙现状:最开始群可能是免费送资料啊,什么ps pr ppt 之类的,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被小窗私聊,你好,我是学姐,毕业了创了个学习群,请问……。这是羊毛裙的一种“基建“形式,人数到达一定区间后,这个群会变身带“返利“,“隐藏优惠券“等字眼的广告群,每天更新大量的所谓内部优惠券,淘礼金,以及bug 级神车等。优惠从小到大的话术包括:蚊子肉,羊毛,羊肉,漏洞,无敌漏洞,神车……等。还会鼓励群员截图反馈,声称是为了和部分商家合作以及自己有做下去给大家谋福利的动力。答主认为是为了刺激群里其他人也上车,并且培养自己的忠实粉丝,发展下线。
关于羊毛到底能不能薅到这件事,有的确实可以,但是绝大多数是羊毛或者是非法羊毛。更多的是蚊子肉。
羊毛:举个例子,产品标价399,群里发了张这个商品350的优惠券,你只需要49就可以买到原价399的产品。这种产品以鞋子和衣服居多,有的到货以后基本上可以说49买10件都觉得亏了。。。对于商家来说,这么做可以冲销量和好评,可以转化为收益。因为后续只要有人399入手,他就血赚,49入手也小赚。对于群主来说,一单几毛几分的提成,1000个人就是不小的提成。1万,10万呢,这只是一天一件商品的盈利,每天大量的商品发布,粉丝跟随,获利多少不清楚,但绝对少不了。
非法羊毛:商家粗心设置错误,被不法分子趁机拍下,索取赔偿金或者血赚的买一波东西。一般商家都会选择亏点钱,毕竟店铺做起来不容易,差评带来的损失会更惨重。
有的群只是推广商品,但也会有一部分群做点副业,“菠菜“(谐音),什么带大家上车,按他说的下载app ,或者网页,买大买小,先5块10块试水,最后再来大的话有模有样的带人入坑,明显骗钱(答主好多次了,但是隔两天机会重新创一个群继续干),由于群里是禁言的,也不能私聊,还定了规矩私加好友的人有奖励,所以……被骗之后几乎无可奈何,群员之间也几乎没有沟通。
先更到这里,码字有点累。想到啥再说啥,评论基本都回了,可能漏掉一两条,实在太多了,有点看不过来。欢迎大家私信。
————————————————————————五更,破2000赞了 答主受宠若惊,更一下最新进展。
淘宝,B 站相继发声,路人A 被暂时封号,店铺目前恢复正常,只是橘子好像已经被拍完了 。
另外有不少小伙伴私信要QQ ,群号想去爆破 ,冷静一下,莫得冲动,还是要谋求法律途径解决的哦,我们进行舆论监督就好啦 。
四更,赞破1000了 真没想到会得到这么多赞,谢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有很多小伙伴在评论区和私信说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大概总结一下就是,平台规则有漏洞,有关机构监管不到位,被无良羊毛党钻了空子,薅死部分商家。
这里面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东西,首先是商家的粗心或者说不专业,对于网络经商的经验不足和重视度不够。
对于宰羊的头子,枉顾国法人情,唯利是图利益熏心,四处传播漏洞,教唆粉丝群员吃人血馒头。
对于羊毛大军,盲目跟风上车,大部分人明知是商家设置错误依旧拍下,恶意索取补偿,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却没有接受过人格的培养?
对于平台,规则制度不健全,处理方式于情于理都不合适,这次橘子事件不过是冰山一角,在此之前已经有很多商家被薅死,涉嫌放任,不作为。
现在最希望看到的是淘宝天猫出面发声 @淘宝 @天猫
期待事件发酵以后有官方媒体发声,惩戒不法分子,维护受害者权益,推动规则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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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破500了 ,第三次更新一个微信羊毛群里的,明知设置错,依旧教唆群员撸。
————————————————————————以下二更。
竟然点赞破百了 ,再更几张图,这种事情不是偶然,已经算是产业链了。
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以下原答
直接上图
薅羊毛这个事,现在算是一种风气
小到3块5块外卖立减抵价券
大到苹果手机千八百块抵价券
有各种APP分享活动,如拼多多、京东满额提现
有淘宝双11满减、盖楼领购物红包活动
这些都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薅羊毛活动
并且卖方本意就是把羊扔出来给我们薅
所以我薅的心安理得,甚至觉得店家依旧赚了我的便宜
但是像这件事,明显超出了我们普遍理解的薅羊毛范畴
这种不能称之为薅羊毛,应该称之为哄抢
与新闻中常见的“高速公路货车翻车,村民集体哄抢”没有任何区别
唯一不同的是,村民哄抢可以落人口实
他们不会,他们躲在电脑、手机屏幕的后面
哄抢着别人的劳动成果,心无善念,甚至窃喜
至于这个所谓的“路人A”
在我眼里,与第一个发现货车翻车跑回去呼叫村民的人没有区别
最后
能相信20多块买4500斤橘子的人并下单的人
要么是真的天真不怕被骗
要么是敲骨吸髓推人跳楼
看了很多资料和别的答主描述,发现这个“路人A"是一个惯犯
那么能相信20多块买4500斤橘子并下单的人
大概率不是天真了,应该就是奔着敲骨吸髓去的
至于这个”路人A“,我没什么好评价的了
针对薅羊毛这个现状,我希望大家可以保持理智
羊有多很
有的羊肥肥壮壮,是故意扔出来的,人家就想让你薅
有的羊普普通通,是失误没关好门,人家不想让你薅
有的羊瘦瘦弱弱,是狗穿羊毛毯子,人家骗你让你薅
理智保护自己
善良关护他人
他并不是在赔偿,他只是在低头。
他最害怕的是这件事情闹大,结果他最担心的还是发生了。
他没有类似的公关经验,他担心名声恶臭,无法继续好做。他唯一能想到的是赔钱,赔多少合适又显得有诚意而不敷衍呢?
一开始的退款申明,再到后来的赔偿两万,为什么是两万呢,或许这是他一个月视频的基本收入,他想的是我一个月的盈利应该够了吧,有诚意了吧,这些多管闲事的人能放过我了吧。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为什么这些人越来越愤怒了呢?那我赔偿多一点,赔多少合适呢?查了下开店的费用,13万是封顶的费用,我赔偿这个合适了吧,我已经这么有诚意了,你们怎还不放过我呢?
我不相信他是不知道一个淘宝店做起来是需要很多推广费用的,还有很多的心血消耗,这些他都明白,为什么他只字不提呢?因为他在计较得失,他知道太贵了。所以只好装傻,博取同情,赔偿店主,发出声明。
这一切他都只是在给愤怒的舆论低头,他一定很惊慌,舆论像只凶狼不仅要吃掉他的血肉,要把他的骨头嚼碎,还要把他的皮囊钉在耻辱柱上,最后用滚烫的油反复泼烫。
这很残忍,也不人道,但是又怎么样呢?当时那么骄傲的他给他粉丝看他的战利品的时候本就是恶魔,是他一手造就了这个悲剧,是他亲手打开了人性的恶。
舆论也会让他见识人性善的一面,只是这种人性的善对他这样的人有点残忍,像是道士手中的桃木剑,像是刽子手给犯人千刀万剐的那把刀。它从不想给予他这种人改过的机会,它想用最残忍的方式凌迟他,它不可控,它也不太理智,甚至有点愚蠢,但是它是对待他这种法律无法严惩的凶徒最好的方式。
给人造成的伤害无法弥补,那只好让他这种人付出更重的代价。
可以卑微如尘土 不可扭曲如蛆虫。
这种人太坏了,居然还是知名博主。
没错,店家操作错误在先,但这不是你鼓动粉丝捡漏的理由。
说捡漏撸羊毛已经很文明了。我觉得趁火打劫是最恰当的形容。
9月的时候,我逛淘宝,随意翻翻点点,直到看到了一个鸭舌的宝贝描述,和这家水果店有相似的错误。
当时老板标成了1.2元500克,内页详情更标错了克数,标成了5000克。等于十斤1.2包邮。
我一看店铺的等级以及宝贝标题,就知道卖家对淘宝宝贝设置细节有很多不懂。
于是,我给他发了以下消息:
我觉得但凡是个人,但凡是一个读了点书明辨是非的人,就知道别人的汗水有多辛苦,同时也看得出这种明显差距是错误设置而不是促销。
明理的人就算自己再缺钱,也不会趁火打劫食这种昧心之食。
这个知名博主就不仅仅是贪小便宜或者路过捡漏了。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本也不能苛责他没有提醒店家修正。可问题是他并不仅仅是自己趁机刷一单拣个便宜,而是广为传播,用淘客让店家遭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是一时临时起意捡漏,这是恶毒,故意损坏他人利益。
有些人对于商家的认识就是:只要是做生意的一定非常非常好做,一定良心大大的坏。我占占他的便宜是惩罚奸商。
能懂得撸这种羊毛的人,我相信他们很多人学历都比我高,可是品格呢?读书难道就是为了让你懂得如何捡便宜?
可惜聪明劲用错了地方。
读书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人让人明智。
贪小便宜有什么好处?
会让你一辈子斤斤计较、算计得失,过得可怜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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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友看到回答后私信我,希望我能在回答中补充提出对淘宝天猫的相关期望。
如果有这种能力,我希望淘宝和天猫的官方能对这起恶性事件做出妥善处理。希望淘宝天猫制定一个新的规则,就是与均价相比,折扣低于一成的,促销数量不超过多少单,这样既可以挽回误设价格商家的损失,又可避免有人故意标错价格吸引人气…(因为不排除这家店是否营销)
我只有这个能力提这点微薄要求了。
一般这种差距很大的误设多出现在食品上,原因就是因为我们日常口头用多少斤来计量食品,但实际称量却需要用到克。
比如我有时候去逛超市,还会习惯性计算一下300克到底是多少,1200克到底是多少。
当然,如果可以,希望天猫能够给这个店家再次开店的机会,并将参与这次抢购拒不退款,且的人的账号永久黑名单。
至于其他产品,根据人的使用惯性来判断,可能会误设,但是概率绝对没有食品方面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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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实在看不惯评论区几个三观不正逻辑基本错误辩证水平中二阶段的反复在评论区表演,已经拉黑。
还有,没对店家打马赛克是因为我比较懒,本来想屏蔽他的旺旺名,但是看到图片上有水印就算了,我每次发图片的马赛克基本就是兔子或者一个红心,就是因为那是截图后手机编辑最简单的模式。
我不认识这个店家,也没在他店里购买任何东西。上次通知他以后也没再继续聊天。
发布这个回答后我才第一时间联系他,那时候还没有几个点赞。
我告诉他我有把我们的事情写在网上,截图只屏蔽了我,拜托他如果有人问起我的旺旺名不要告诉对方,同时也让他再次确认一下宝贝有没有修改过来。
不是每个人满脑子都想着的是广告广告广告,我之所以发截图,是因为我自己确实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又想让证据显得充分一些,避免有的人天天编乎。
如果我的懒能够给他带几个客户,我也是觉得很开心的。虽然我明知道这种生鲜店多是做线下批发。
我本人没有在这家店买过任何东西,当时只是路过。从前到现在,也没有要求或者暗示店主给我任何好处。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现在网上盛传,“果小云旗舰店”是自我炒作,营销。还有人质疑,两个农民是如何开店的?为什么他们要设置成9斤?为什么事发当天,人们给店家打电话告知设置错误,店家为什么没有理会?“果小云旗舰店”卖的四川脐橙,为什么公司在广西?
而当我一层层剥开表面的象,靠近真相,看到的却是底层人民的无奈。
1,一开始出问题的订单,是“果小云旗舰店”复制了店铺x(应店铺要求匿名)的订单数据。4500斤的错误,也来自被复制的店铺。
“果小云旗舰店”并不是故意修改数据,来获得曝光,而是因为借用了错误的数据。如果是炒作,营销,那绝对不会出现电话号码,地址都填错的错误。
可能很多人看到这里,就要骂“果小云旗舰店”抄袭,说事情反转了。可这背后还有隐情。
2,在寻求证据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件怪事:
如果“果小云旗舰店”完全复制,那为什么会修改厂家名称,厂址品牌?我想到了一种可能,运营淘宝店的农民,和提供厂家名称的人,并不是同一个人。
3,“果小云旗舰店”背后的公司是怎么回事?
想要卖橘子却没有文化的果农,要想开旗舰店,就要找有公司有文化的人合作,也就是中介。我以前计划注册公司,过程过于繁琐,也找过这类中介。注册公司十分繁琐,一个大学生都未必能搞定。
中介帮助果农,搞定了营业执照,天猫店铺注册一系列的事情。中介把其他的商家的数据复制下来,然后修改了涉及他们的东西(厂名,厂址),然后发给了果小云旗舰店的负责人。可中介万万没想到,负责店铺的果农连一个简单的数据修改都不会。结果果农直接提交了复制过来的数据,弄了一个乌龙出来。这才有了今天的事情。
可能一些很简单的操作,在他们眼里难如登天。
4,那为什么四川的橘子,要走广西的公司?那是因为在2018年,广西出台了“水果保险政策”。
5,很多好心人在发现“果小云旗舰店”的设置错了之后,给“果小云旗舰店”打电话,实际上他们打错了电话,打给了另一个店铺。
网传抄袭的图片 也是在网上付费下载的。
大众视野里有人在帮果农提高销量,比如华农兄弟。大众视野外,有人为果农开店扫清障碍,比如广西的那些人。有好心人为他们保驾护航,比如打电话告诉店家设置错误的人。有无名英雄,爆出各种资料。有关心关注这些事的人,让阳光洒进黑暗的塔里。
可有些人,生而为人却没做人该做的事情。
关于“果小云旗舰店”店主的身份,淘宝官方的申明中写道:“这家店是店主凑钱开的,一家人得生活都指着它。但现在,这样一个错误让他们生活陷入了不确定。”
就算没有“果小云旗舰店”的事情。还有“路人A-”所伤害的“意大狐旗舰店”,“一叶子”,“赣南脐橙”这些店铺。
受害的“意大狐旗舰店”也恢复了。
好消息,在大家的努力和官方的介入下。农民的店恢复了。(如果想要人想要购买,请量力而为。大量下单,很可能出现店家供应不足,请谨慎购买。)
“路人A-”的账号也被封禁。(不是做鬼畜的那个)
还有消息称,官方在整治撸羊毛行为。并已经停止办理恶意的订单。
但是这还没有结束。如何从制度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虽然有很多好消息,可并不代表这一切的结束。一个“路人A-”倒下了,还有更多的“路人A-”隐藏在黑暗中。
有人利用冰箱漏洞,获取赔偿金。
利用商家在凌晨的休息时间无法发货,从而获得赔偿金。
还有明知商家不会发货,还要下单。他们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赔偿金。哪怕这种方式会让店铺倒闭!
还有利用国际购的时间差,让商家超时发货,从而获取赔偿。
受害的一叶子客服,一个人一个人发短信,让他们退款。他们直接无视。
我们也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路人A-”的粉丝。有人在群里指责“路人A-”,却被踢出群。
有人私信我,说是在“路人A-”的粉丝群。验证了我的猜想,这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被他弄垮的意大狐旗舰店。
这样的店还有很多,这只是其中一个。
他先通过b站视频诱导无知的观众加群,平时在群里发发优惠券拉拢人心。一旦遇到商家犯错,他就会大量下单,并且鼓动群友一起做。他的目的不是占小便宜,而是要高订单量让商家发不了货,一旦商家发不了货,他就进行,然后获得赔偿,赔偿会从店铺的保证金里面进行扣除。他的目的是商家的保证金。
一旦店铺保证金扣完,而商家又无法补充的时候,店铺就会倒闭。
这不是薅羊毛,这是用刀sha羊。
原答案:
谢邀 @坂田银时
评价一个人,我们不能看他现在做了什么,还要看他以前做了什么。
“路人A-”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吗?被他和他的粉丝薅羊毛的就只有这一家吗?
他曾经利用天猫优惠卷设置错误,买了八瓶可乐,并把这个消息发在了群里。(av66342708)
不仅他自己利用商家的优惠活动购买低价零食,还鼓动群员薅羊毛。并且自己亲口承认,大概有一两百人跟随他的脚步薅羊毛。(av69360656)
我想,商家知道了他的薅羊毛行为,所以故意延期发货,给他发过期的零食。
利用拼多多的bug,买了300包“泡脚神器”。(av35917487)
利用其他商品的bug卷,商家同样给他发了过期的食品。(av58059000)
最让我细思极恐的是,他在视频中说了一句“别的都不发了”。
那些不发的商家会怎么样?他就会像今天这样,商家,获得平台赔偿,甚至让店铺关门。
今天不是他第一次这么做,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他有五百个视频,几乎都是关于薅羊毛的。而每次他薅羊毛都会在群里分享,让更多的人去做。这次只是他薅羊毛生涯中的一件小事。
今天有一只羊死在了大家面前,那么背后就有成千上万只羊在被伤害。
对农民店家下手,他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在他的第一个开箱视频,他就把黑手伸向了“赣南脐橙”。(av18402474)
有一次,他以超低价买了1000双筷子,而店家只发了960双,其中还有针对他的“定制版”。(av23989780)
这么多筷子,他可能一辈子都用不完。他要这些筷子,是在赌卖家不发货,卖家不发货他就可以拿赔偿金。而卖家的赔偿金过多,店铺就会倒闭。
有些人薅羊毛是贪小便宜,而他却是靠这个获利。大家最多是靠优惠劵拣点便宜,可他是利用bug来获利,利用别人的失误来获利。
今天这件事,就像是一道光照进了黑暗的塔里面,光照之下是罪孽,而光照之外是更多的罪孽。
想要的朋友,可以点击视频右上角的三个点,然后进行。(我不推荐这么做)
理由可以选择违法违纪。
也可以在他的b站主页点击右上角的三个点。理由三个全选。
ps:我上面标注的av号可以直接点进b站视频。
很多人私信我,说了很多事。
1,关于那些被搞的店铺,受害者有很多。
2,淘宝官方已经注意到这个事情,正在努力。
平台的漏洞,给了他这种人可乘之机。平台的制度建设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也需要改进。
@淘宝
@天猫
希望这件事,能带来一些改变。也希望这是最后一起这样的事情。
3,“路人A-”的行为和“贪小便宜”的不同。
我们讨伐的是“路人A-”通过恶意下单,恶意,导致店铺被罚款,甚至倒闭。
“路人A-”的行为,与“占小便宜”,“薅羊毛”有些本质不同。他是明知店铺会倒闭还去那么做。
。。。
突然想起,当年我27个粉丝就敢锤一个1000粉的答主,现在我两万粉锤一个将近六十万粉丝的up主。。。
我刚刚得知消息,总体来说还是舒服了
在各方平台网友的帮助下,原店铺已恢复运营,但是目前产品已经下架,据悉说是销售一空。up主账号被封,淘宝官方也与店主取得联系,尽量减少较少损失。但是在这份声明中,我只看到了治标不治本的针对该店铺事件的官方声明,作为国内的头部电商,希望官方能够发表声明,表明修改淘宝漏洞和机制的改革方案或方向,这样才能维护好国内的电商环境,减少受害者,创造健康的商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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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理想处理方式吧:
其实,这件事在网络上的影响力也不小,最有效的方式还是凭借这件事情的影响力和淘宝官方联系,释放老店铺,凭借此事带来的流量和那些乐于帮助店铺的粉丝帮衬一把,弥补损失。当然,处理的好收割一波粉丝也不是不可能,至于这个up主之前的秉性,嗯,就很难是了
再说一句 ,做起来一个老店账号真的很难,这也就是很多商家宁愿赔偿也要保号的原因,只不过此次事件无力赔偿罢了。。。
淘宝官方也能为同类事件的处理树立一个好的形象,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也绝对不是最后一次发生这样的事,而官方的处理就很让人无语,完全就是机器人按照固定的流程处理,自动化没问题,但是封店这种大事,是不是需要人工复核一下了解一下情况,给予店家一次解释弥补的机会呢?至少在这过程中,我没有看到。而淘宝又站在买方的角度,结果可想而知。。。。其实,作为第三方平台的淘宝官方在这利益纠纷中理应占据很重要的角色,收了双方的钱,是否能够协调好买方和卖方的利益关系,而不是只在乎自己的利益,嗯,任重而道远。。。。。
-------------更新--------------
大体了解了一下事情的始末。
up主情况:
网络发酵太厉害,这个up主被骂怕了,在加大力度洗白,同时承诺帮商家重开店铺
原店铺情况:
四星天猫店,有一定的粉丝基础和品牌,产品权重较高,有一定的流量,能够抢占同类产品销售前几页,说明之前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包括人力物力去运营,才能有这种成效。
现已关闭。
如新开店铺会是一种什么情况呢?
销售季节性水果,新店没有经过任何的推广、刷单、运营,淘宝竞争很大,你没有任何的流量,产品权重很低,基本搜不到的情况下,那你开了店铺卖个毛线啊,重新运营至少两三个月的时间,先不说这段时间又需要重新往里面砸钱,光是错过最佳的水果销售时间,就够吃一壶的了,最后水果卖不出去,只能以低价的形式走线下渠道进行销售。
那还开个屁的网店啊,所以啊,这所谓的负责到底负了几成责呢?又有什么效果呢?是真心地吗?
这边建议,给他把B站账号封了,再重新注册一个呢!
裸辞心路历程,虽然心累累,但是感兴趣的可以瞅一下!
2019年裸辞的都如何了?更新:账号被封禁了,是好事,但做的赔款承诺怕是也就搁浅了吧……anyway,支持b站出手。当年ios退款还有人因诈骗罪被判刑呢,封个账号不过分!
我觉得这种不应该叫“羊毛党”,而是“宰羊党”,薅起来不管死活,薅死顺便扒皮吃肉。作为up主号召自己的粉丝占这种便宜,已经是突破下线了,何况他还是一个平时也会做正常开箱带货,吃电商饭的up主呢?
在游戏公司上班,也有一些数值和运营同事会去研究“薅羊毛”和各个公司的积分会员系统,增长知识学习技巧的同时顺便给自己省点钱。不过他们一般都是瞄准了机票里程啊,酒店金卡啊,信用卡积分啊之类的东西,薅起来有难度,而且对象的体量足够大,为了声誉往往也就认了。这种圈子也跟这个up主的差不多,建群互通有无。但因为成本高,门槛高,能玩的转的人不多。
而专薅普通人自营电商的羊毛,欺负小门小户的,在羊毛圈都是低阶货色(当然门槛也低的多)。靠这些蝇头小利吸引囊中羞涩的学生党关注,拿被迫发货商家的一大堆东西来吸引路人眼球(比如那些1000双筷子,60多个麦当劳汉堡,80多个汉堡王汉堡的视频),粉丝量起来了再做带货。路线图倒规划的很清晰,但实在是太不入流。
道歉赔偿理所应当,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这人叫高涵,文章更新的内容在最下面。信息来源,全是他自己公示的。
还特么是搜索引擎置顶。。。。。。。简直了。。。
这让我想起了“屠龙宝刀,点击就送”的龙哥。
补充一段,你们老是问薅羊毛违法不违法,我也不清楚,因为我没接触过该领域的法律法规。
所以补充两个链接你们看看,参考一下。
“薅羊毛”违法吗?“薅羊毛”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闽南网现在应该提议推动相关领域法制建设。这才是消灭该黑色产业,利在千秋的事情。
再说一遍,骂他解决不了问题。让淘宝店主和淘宝平台,知道他是谁,走法律途径报JING或是找律师,先把对着店主造成的全部亏损全给填上。然后再看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没有算得上是犯罪的行为。
先把钱合理合法的吐出来,再看其他。
你们不能指望他这种人会因为你们的愤怒辱骂而放弃他弄来的钱。你们的这种愤怒毫无意义。
要知道店主绝望的到处求人时,被逼到濒临疯狂时,他可是毫不犹豫带着一群人疯狂拿钱,把店主的一切活生生吃了。
他们拿钱的时候可是毫无顾忌。根本没在乎店主的愤怒和绝望。那么你们的愤怒他们就会在意了?就算他在意了,那有什么用?
你们只骂垮了一个,还有千千万万个这种薅羊毛的货色藏在阴暗的角落里,继续欺压逼迫商家,制造痛苦和绝望。
你们的愤怒,应该是用来永远照亮这个阴暗的角落,让他们无处藏身。而不是只碾死他们中的一个。
看清楚什么是正义。再去做事。不然,屠龙者岂不是变成了恶龙?
。。。。。。。。。。。。。。。。。。。。。。。。。
原文:
这博主和粉丝真是好大的胆子。似乎并没有把他们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店主家的暴怒绝望当回事。
地址都在店主手里,还敢玩这套?还敢薅出名?还整天播视频?
怎么看待知名博主「路人 A-」趁淘宝农民店家操作失误,鼓动粉丝刷单七百万人民币导致店家倒闭一事?还特么连续薅那么多店?薅不到就恶意索赔?逼那么多人倾家荡产?想让人家破人亡?
显然,如果要他自己一个人去薅,他害怕薅多了自己出事。
于是拉上一堆眼睛被小利蒙蔽的人一齐薅羊毛。
人多,就真的不怕店主鱼死网破了?
一个蚊子怕自己吸人血时被人打死。于是勾结了上万个蚊子一拥而上吸一个人?
不考虑考虑这个人要是疯狂的拍打或是在地上打滚会拍死压死多少蚊子么?
这不就是聚在一起拿命赌,赌店主不会发疯,赌店主发疯时没挑到自己家么?
就算店主不马上发疯。
你的信息未来也一直在店主手里,在被你亲手逼上绝路的那一家人手里。成功收货,成功索赔,不卖房搬家你还能睡的着?
就为了薅一点小利,把自己全家人的安危拿出来赌?这思维我是看不懂。
这博主以及粉丝应该算是和平年代过久了,横着走走习惯。
对于某些家中只有几万十几万的人来说,这个花了十几万的淘宝店就是他们一家人的一切。是未来的指望。是幸福的可能。
这几万十几万还有可能是借的,贷的。
而他毁了他们的一切。说不定一夜之间就会家破人亡负债累累。
可能这些人是没见过疯狂的老实人吧。。。给他们一个复仇的可能,他们就能没有下限的做事,就能没有上限的去为之付出。
有一家人为了报仇雪恨,甚至几十年全国流浪,甚至往国外打听,就是为了从人海中找到凶手,最后如愿了。这还不算个例。
真是活的飘了。飘得连自己有多脆弱都看不见了。
恕我直言,我认识的上一个这么飘的人,他已经真的坟头草老高了。已经去世七年了。
我已经亲眼见识过三起欺人太甚,结果玩脱的了。上面这位草很高的就是其中之一。和那屠龙宝刀点击就送的龙哥有一拼,不过他没上新闻。
这类人玩脱,通常都是这么一个过程:
自以为发现了安全发财(横着走)的方式,
开心得意,
习惯性伸手(欺压侮辱他人),
甚至最后有人开始组团伸手(欺压侮辱他人),
结果最后玩脱了。
只有小聪明,还被毛利(或是其他感情)糊了眼睛。
看不见自己正在不带安全绳走钢丝。
最荒诞的是,居然还能拉一堆人陪他一起不带安全绳走钢丝。
居然还走出产业来了,不得不说运气真好。
能长这么大也是多亏了运气顺。就不知道这未来运气能不能继续顺下去了。
。。。。。。。。。。
谁知道啊?百度置顶这个折扣网站是不是此人开的?
看起来非常像啊。还优惠券第一直播,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谁么?
我就说他飘了。
满网都是他的信息。还敢开个站。
都是公示的。随便一搜就有几千答案。
高涵么。。。
这也太不注意了。飘到脑子里只剩钱了。
商务中国注册。还特么做了备案。
。。。
毫无隐匿的打算。。。
这是何等的飘。我甚至还从网上筛出了此人的全家福。。。。也是他自己发的。。。
当然,我只发布他自己公示的信息。。。他自己公示了,人人可查,说明他没打算保密。。。
也是个人才,做这种事情都敢光明正大耀武扬威。。。
这和迎着雷暴在山尖上放风筝不是一模一样么。。。。居然还能放出开心,放出技术,带着一群人一起放。。。。
确定是其本人无误了。
网站上的头像和b站上都特么是一模一样的。
四更:
意大狐等其他店铺也已经恢复了,可喜可贺。听说天猫也在加强这方面的技术投入。
通过舆论的曝光和社会的监督,作恶分子得到了惩罚,本来倒闭的店铺甚至因祸得福,平台机制也更加进步。没毛病,奥力给!
三更:
果然店铺解封之后,一堆睿智帝就来说是店铺炒作的,我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这种可能性很低。
资深水果电商解读:
恶意炒作?解析果小云旗舰店是否是恶意炒作!_哔哩哔哩 (゜-゜)つロ 干杯~-bilibili个人解读:
1. 因为这次事件全靠b站大up主长期干缺德事积累的民怨,双11期间又果断撞枪口上,才最终引发了事件的全民讨论。
如果没有路人a,这次可能又像以前很多店铺一样,悄无声息的被到关门,保证金、店铺都没了,而且舆论p响没一个,满盘皆输。这样的操作不可控因素太多。
2. 如果店铺和路人a联合炒作,最终炸掉一个60万粉的b站大号和十几个返利群,损失不会低于数百万,加上买热搜水军的钱,这投入也太大了,最后靠一个1万关注的水果店,热度过后要收回这成本也太慢了吧,有这水平还不如去帮明星和品牌炒作。
因此说蓄意炒作的概率是很低很低的。
至于天猫店是否只有两个农民运营,这个可能有一定夸张成分。还有那些说店主在群里骂羊毛党,自己拍自己高价商品的情况,这些出于减少损失的急迫心态,其实都可以理解。最后天猫恢复了店铺,还获得很多关注,只能说是因祸得福了。
希望这件事从b站,知乎,再到微博和官媒的这么大舆论,能促使电商平台增加大数据风控和纠纷处理的投入,从根源上解决这类问题。
二更:
最新消息,路人A已经被b站暂时查封,至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天道有轮回。
德不配位,必有灾祸。这个小号好像也被暂时封了。。
另外当事水果店已经被天猫恢复。
希望另外几个被害店铺也能恢复。
原答案:
已经是惯犯,靠漏洞和敲诈吃人血馒头,目的就是店主的保证金赔款。
另外up主还有注册同名公司,网站和商标,规模不小。下面都是网上的公开信息,大家百度下就有了。
上面一个是他b站的小视频,可以看到前面被坑的另外一个卖家最终发货了,这位up主高先生还要给打差评,可以说是得理不饶人,缺心眼的典型了。
最后希望 @哔哩哔哩 能净化社区环境, @淘宝 @阿里巴巴 能用大数据和规则也合理保护卖家权益
什么样的社会让人生活起来最没有安全感?就是那种你的生活会因为一个小失误而被彻底打入地狱的社会。
淘宝店家所犯的错误,没有伤害到他人的利益,但是毫无疑问,该博主的做法深深伤害到了店家,并让他们彻底感受到了社会中深深的恶意和恐怖。
如果我们不阻止这样的恶意蔓延,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失误而前功尽弃,甚至万劫不复。
我不相信他道歉是因为对受害者感到愧疚,他只是在向汹涌的舆论低头保住自己up主的饭碗罢了。
等到风头过了,他还是会继续向设错了价格的商家下手。
他们管这个行为叫“薅羊毛”,但我看到的分明是,他带领着一群侩子手,一人一刀凌迟那只可怜的羊,还高声喊着“谁让它自己犯了错呢。”
这个问题我有资格回答
愧疚,我曾参与过一次类似活动
还好,我及时退款了
但最终也没有改变店家的命运
这次曝光了一个up主,千夫所指,能看出大多数人价值观还是正常的。
可怕的是,网络上还有无数个“up主”,将人类的恶表现的淋漓尽致。
先看看知乎,有关淘宝的回答中,许多答主都教导大众如何褥羊毛,炫耀自己的成果,来达到引流的目的
答主说的天花乱坠,为的就是吸引人们关注某某公众号,或者加入某某群,平日里给你发一些淘宝优惠券。
如果有人通过他们发的链接购买商品的话,他们会有大额提成。
但是现在干这个的人太多了,竞争力大,所以有些人另辟蹊跷,建立一个群,发一些优惠券的同时,发一些“豪车”。
什么是豪车?
豪车指的是超级划算的订单,是这一行业的专用语
常见的一种豪车是“优惠叠加”,也就是商品本身有折扣活动,后来又有一张优惠券,两个优惠叠加会产生神价,例如
原本一百左右的零食,只需要30元,价格非常实惠,这是很常见的羊毛,无可厚非
还有一种豪车,是店家操作失误而出现的,就像这次事件的橘子店,和前几天的意大狐鞋店
运营的失误导致的超低价是羊毛大军的狂欢,由于淘宝的规定,店家无法退单,只能一条条的发短信,请求卖家退款
如果买家哪怕是有一点点良心,也绝对不会下单,或者直接退单。可惜,羊毛大军早sha红了眼,只要能褥到羊毛,良心也不要了
羊毛大军上车之后,坐等发货,无论店家如何苦苦哀求,不为所动
稍微有点良心或者着急的人,在店家同意退单给赔偿后,欣然下车
但抱歉,大多数羊毛军一点良心都没有了,这点赔偿算什么?就要等店家发货!
部分店家裤子都赔了,实在发不出货,羊毛大军就只能拿赔款了,伴随着店家的哀嚎,羊毛大军说一声“下车了”
这种活动的组织者可恶,参与者也同样可恶,在这短短的半年内,我看到了许多店家的倒闭,羊毛大军只会兴奋的讨论褥了几块钱,毫不内疚。我由最初的痛心怜悯到现在的麻木,无能为力。
我能做的就是从来不参与这些活动。
这样的“up主”不止一个,他们是罪魁祸首
这都是他们的“谆谆教诲”。
令人惊讶的不止于此,可怕的是,许多参与者是大学生
曾有一个店家在倒闭后,于店铺首页贴了一张公告,其中有一句话我铭记至今,“你们还没有体会到社会的残酷,以后不要置人于绝路,好好做事”
我能想象到,当店家看到订单中一个个大学的名字时的惊愕,祖国的未来,国家的栋梁,也不过如此
今日你对他人如此残酷,社会必一一奉还
说了那么多,根治这类问题才是大家应该关注的。
个人意见是淘宝最好设立风控系统,就像京东一样,将恶性订单扼sha在摇篮里。
或者像京东一样,能够自动退单,维护店家的权益。 @京东客服
只要是人就会犯错,但是平台可以尝试弥补这个错误造成的后果,为什么不做呢? @淘宝
希望以后不会再看到店家倒闭的消息了
已经倒闭的店家,祝安好,愿未来温柔以待
更新…
情况貌似有转折
网上有人发现这家店铺好像并不是大家看到的那样,这有可能是一场营销好戏
但消息是否真实并不应该是大家聚焦的点
我们现在要关注的是淘宝这种人为失误导致店铺破产的现象。
即使这家店铺问题解决了,那其他倒闭而无人知晓的店铺呢?他们去找谁说理?一次小小的失误没必要用那么惨的代价来还
淘宝应该想一些办法,来维护卖家权益
评论区有许多朋友对我那段有关大学生的言论表示无法信服
首先我声明一下,我也是大学生,我身在这个群里,有更明显的感受
有朋友要我放订单,卖家拿到的订单地址我肯定亮不出来
那我言论的凭证从哪里来呢?
我说了,我加了不少褥羊毛的群,我曾经也是羊毛大军的一员
还好,我只上过一次这种店家失误的车,而且还下车了,不过店家最后还是倒闭了
在这些群里,那么多人聊天,很正常的就说出了自己的学生身份
当然,我身边也有不少褥羊毛的同学,好在他们没有做出格的事
再更
意大狐旗舰店是一对兄妹为了给母亲治病开的
倒闭后也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
占小便宜是人之常情。
但是占小便宜也有底线。
我们占小便宜是想省钱,而不是抢钱。
更新:
惊喜的是,经评论区提醒,天眼妹发现果小云旗舰店又上架了。
火速查了下企业备案信息。
ding,公司找到。
是这家北流鑫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股东有两个人,一个是赵晓芳一个是覃艺。
这家公司以前是一家卖二手汽车的,公司已经更名+更替人员+变更经营范围了。
有小伙伴说这家店老板开了好几家公司......
不知道是在哪里看到的,天眼妹搜了下,看到赵晓芳就只有这家水果店而已:
至于大家质疑商家是不是在营销,天眼妹当然无法给出定论。
现在淘宝、B站都发布了官方声明,如果是营销,那商家得承担巨大的风险吧。
至于这次薅羊毛事件牵扯到的另外两家公司——意大利狐旗舰店、美特斯邦威广仁店,天眼妹也分别查到了他们的运营主体。分别是:莆田市城厢区千里马贸易有限公司和河南广仁科贸有限公司。
一家在福建,一家在河南,而果小云的公司在广西......
关于天猫店铺如何开店,以及公司的注册资本问题,天眼妹在下面的原回答里都有回答。总而言之,农民开天猫店,虽然不简单,但倒也不至于是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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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up主好像也是开店卖东西的?
路人A,是你吗= = ......?
因为也在搞电商所以很懂套路是不???
-------------------------原文-----------------------------
谢邀...
天眼妹得知这件事同样觉得非常地沉重。
特别是看到果小云旗舰店首页的这封声明:
心疼死了…
可能有些人不是很清楚天猫旗舰店和普通的淘宝店铺有什么区别。那天眼妹就来和大家讲讲,感受一下在天猫上运营这些旗舰店的小人物们是多么不易。
首先,要入驻天猫旗舰店是有一定门槛的:
一是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信息里,企业注册资本必须达到100万元以上。
二是品牌要拥有已经注册的商标。
天眼妹想找到果小云旗舰店的企业资质备案,试图找到需要帮助的店家。
但是很可惜,这家店铺在淘宝已经搜索不到了。
和大家一样感到着急和难过,天眼妹开始还以为店铺一夜之间就倒闭注销了。后来才知道,原来果小云旗舰店是被屏蔽起来了。
再和大家说说淘宝店铺被屏蔽的情况吧。
如果一家淘宝店铺存在违规行为且违规记录达到一定分值,店铺便会被淘宝屏蔽,少则7天,多则一个月及以上。
这也是店家祈求大家不要的原因。
有许多人担心果小云旗舰店是不是被注销了,还有人在集资给店家重新开业。其实在淘宝上注销店铺并没有那么简单。产生过交易记录的店家是不能直接注销店铺的,如果想注销店铺,需要店铺产生违规记录被平台屏蔽30天后,才能自主注销。
今天中午,淘宝官方也对这件事发声了。果小云旗舰店是他们为了保护商家屏蔽掉的,天眼妹看到后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回到天猫旗舰店的问题。
入驻天猫门槛里要求线下企业主体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并不能说明每个在天猫开旗舰店的商家都是资金充足的人。对许多单纯经营果园的农民来说,这个条件就是道棘手的难题。果小云的商家也说了,他们开店的资金是借来的,可知他们本身并不宽裕。
不过呢,其实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还是有区别的。
注册资本是公司出资人打算交给公司的钱,反应了公司承担风险的责任,不一定要一次性缴清。
实缴资本又称实收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实际交给公司的钱,不一定和注册资本对等。
天眼妹随便搜了一下,比如这家同样在天猫卖水果的旗舰店,他们的注册资本是700多万,但实缴资本只有1万元,还有好几家注册资本都踩在及格线的,我想这样的店铺,应该比比皆是吧。
那么,如果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不一致会怎么样呢?
如果公司到了认缴出资日期还未缴清,使实缴资本等于注册资本,公司将被注销。
所以即使这些果农暂时解决了开店难的问题,他们的营业压力应该还是挺大的。况且果小云旗舰店开店的钱还是叔俩借来的……唉QmQ
因为店铺已经找不到了,天眼妹只能通过【果小云】的商标去找,但找到的是一家疑似商标代理的公司——东海县素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为什么这么说,首先是天眼妹发现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里并没有食品销售等项目,其次天眼妹还发现这家公司注册了许多商标,有好几个天眼妹都可以在淘宝店搜到相应的店铺,但这些店铺的经营主体公司并没有申请注册相关的商标。
嗯……也就是说果小云的商标叔俩是买过来或者被授权的,可能对他们来说,这种方式更简单吧……唉,所以通过商标来找到果小云旗舰店的经营公司,也找不到了。
其实,除了这两点,在淘宝上开店铺比天眼妹提到还要复杂的多,对于文化水平并不高的农民来说,开店、运营更是难上加难。
平时我们在淘宝上购买水果,不仅享受了平台的便利,同时也享受了果农们背后千辛万苦换来的成果。就不要求大家对商家怀有感激之情了,但看羊毛党们薅羊毛薅得这么血腥......天眼妹真的想问:这些人在蝇头小利面前,是连一点人性都没有了吗......
最后,希望商家能尽早恢复正常运营,那些带头薅羊毛的人,早点凉凉吧。
话不多说,先放个视频。
https://www.zhihu.com/video/1176066222532349952做自媒体其实挺难的,不管是直播带货还是专心做内容,自媒体人的辛苦我们都了解。
利用店家操作失误薅羊毛,以此为骄傲甚至带动其他人一起,可能这是他吸粉的一个噱头,但是他的这个动作甚至一句话就能毁了一个家庭。
自媒体人更重要的是要传递一种价值观,如果所有博主都是这样的,那真的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