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着LV包逛商场,柜姐一眼识破:高档货!温州男子把家里原单拿去做鉴定,惊呆了!
拎着L*V包逛商场,柜姐一眼识破:高档货!温州男子把家里品牌拿去做鉴定,惊呆了!
喜欢国外奢侈品的潮男靓女们,朋友圈里少不了几个微商购买。
谁能想到,信任的购买先从正品购买开始,后来慢慢掺,真一件、一件地混搭销售品牌包、衣服、鞋子。
图文无关 来源:视觉中国
最近,温州瑞安法院宣判的一起销售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被告人陈某就是利用微信好友对他的信任,从真购买变成了货商。事情败露后,为隐瞒事实,他还编造各种“委屈”,博取同情,但最终自食其果。
老友推荐+专柜鉴定,
慢慢赢得了信任
温州瑞安市的吴先生,是一个事业有成、收入不菲的成功人士,同时也是一名奢侈品爱好者,经常入手一些品牌包、品牌衣服、限量版潮鞋。
2018年3月,吴先生通过发小认识了做微商购买的陈某。
陈某也是瑞安本地人,在一家私企做管理,有房有车,属于典型的白领阶层,陈某说,购买只是顺带“玩玩”的副业。
一开始,吴先生在陈某组建的微信购买群里,也只是潜水观望,并未“出手”。
但看到那么多心仪的牌子,吴先生还是心动了。陈某为打消客户的顾虑,承诺下单后的商品均可支持专柜鉴定,一赔十。
两人的第一次交易就这样愉快地发生了,吴先生买了东西前往专柜鉴定,一查真的是正品。
此后一年间,吴先生先后找陈某购买L*V、GUC&CI、Adidas等品牌包、衣服、鞋等,总共二十余次,每次交易金额少则数千,多则上万,累计消费了二十余万元。
期间,除了吴先生自己要求外,陈某还多次主动陪同吴先生到专柜验货,这让吴先生对陈某很是信任。
再加上两人经常见个面,喝个茶,关系更加亲密了,慢慢地没了当初的“防备”,吴先生后期找陈某购买的很多商品,再没有拿去做专柜鉴定。
拎着着“L*V”在杭州逛专柜,
柜姐一眼识破是“高档货”
直到2019年年初,吴先生在杭州逛专柜时,火眼金睛的柜姐指出:吴先生的挎包感觉“怪怪的”,很可能不是正品。
吴先生大为诧异,结果验证后还真是一个“高级”品。
吴先生顿感事情不妙,回家后把之前买的购买商品统统拿去做鉴定,结果显示二十多件商品里,有五件是高档货,货值3万元左右。
加我家微信(图片上的微信就是我们家的)加微信请说是“货源通”介绍的才给最低价格。
我们工厂位于广州白云区解放路 九年专业工艺厂家直接供货 数据共享 去除中间商环节 让你感受轻松愉快的合作共赢 因为我们专营包包 BV. L*V,Prada,香奈儿,圣罗兰,迪&奥,bv等各大奢侈品牌包包,你能说出名字的我们这都有。
产品可供:网红直播,抖音短视频营销,淘宝开店 实体店铺微博,QQ,微信/微商等渠道,无论是白领一族还是在校学生,在家带孩子的妈妈等兼职销售都是合适的,因为我们支持一件代发免去压积资金成本 。
优势1:提供实拍高清细节组图视频 产品描述。
优势2:有专门的小程序可供一键转发方便代理转图。
优势3:工厂直供价格实惠 支持十天退换货。
优势4:免费帮检查包包再寄出【支持无理由7天退换货 】专业+高质量+实拍清晰图片+合理价位+信任的售后=稳健的代理。
我们工厂专业生产批发国际品牌大包、钱夹、皮带,有独立网站,专业提供网络订货、批发业务。公司有自己的工厂、专门的展厅、批发档口和办公区域。
我们是制造工厂正品品牌标准生产。面辅料均为正品品牌所提供其生产工艺熟练专业的一流工匠和优秀严谨的工厂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原版打版,采用进口优质原版面料和进口纯正YKK拉链,加以熟练的手工产品品质是达到品牌商的标准,几乎与正常专柜销售渠道的正品“零差别”
我们只做高品质,工厂直供品质保证,一件代发。
JING方对所有涉嫌“sha熟”的奢侈品进行鉴定,其中只有一件是正品
掺事件败露后 ,
微商又玩起“苦肉计”
有了购买作的铁证,吴先生找到陈某要求解释,陈某知道事情败露,却显得很淡定,说自己也是被上家欺骗,会马上订机票去找“上家”理论,并且保证会给朋友一个满意的交代。
吴先生见陈某态度诚恳,答应先等他的消息。
结果,三天、十天,时间一天天过去,陈某一会说上家失联了,自己在想办法凑款退赔,一会说已经报JING了,等待JING方调查结果。
陈某还说,因为购买这件事,老婆要跟他离婚,希望吴先生能看在朋友的份上,放他一马……
到最后,陈某干脆微信不回、电话关机,彻底失联。过了一个月,陈某竟在微信上装疯卖傻地留言:你是哪位?什么钱?发生什么事?
投案自首+退赔赃款,
最终获刑六个月
被所谓的朋友欺骗,吴先生义愤难平,最终报了JING。心虚的陈某自知难逃法责,很快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售的犯罪事实。
陈某交代,针对吴先生这样的熟客,因为彼此信任,他开始尝试在网上找些高档货来混售,赚些快钱,“这样就算被发现,也能自圆其说。”
多次以充真没有被发现,也助长了陈某的侥幸心理。陈某还交代,自己一向很“小心”,一般关系的不敢掺“”,也就在寥寥几个常客间“shasha熟”,销售金额共计65400元。
最终,被告人陈某因销售明知是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销售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鉴于被告人陈某有自首、认罪认罚,调解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